
房屋养老金何必沉睡
除了如何动用专项维修基金的难题,在记者采访中不少业主还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已经入住小区几年了,维修基金没有动用过,就算存在银行里也应该有利息吧。面对目前每年百分之三到四的通货膨胀率,三年时间就面临着10%以上的贬值。等到了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时,这笔钱还能支付当时的开支吗?
按照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用于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这或许对这笔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新思路,但是办法同时规定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这就需要大部分业主有相应的意识。
对此,一些业主和学者已开始呼吁借鉴新加坡等国际通行做法,通过适当增加每月的管理费用,计提一定比例作为维修基金;或参照国内社保、医保基金的做法,按月份单独收取。“一次性收取,可能会给一些经济状况不宽裕的业主增加负担”,或者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一次性收取和按年收取等不同做法,至少不至于让这笔钱收完以后便“沉睡数年”。